-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中是否包含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中是否包含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解答: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查看详情
-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解答: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查看详情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申请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申请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解答: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查看详情
-
纳税人提供动物绝育手术的动物诊疗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动物绝育手术的动物诊疗服务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解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查看详情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申报抵扣增值税,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申报抵扣增值税,是否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解答: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查看详情
-
总分机构之间转移货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之间转移货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解答:企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查看详情
-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可以享受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吗?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可以享受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吗?解答: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查看详情
-
企业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企业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解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查看详情
-
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解答: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合同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应按合同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文件依据: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查看详情
-
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解答: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详情
-
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问: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解答: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查看详情
-
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提高后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问: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提高后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解答: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查看详情
-
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问: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解答: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查看详情
-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合同约定免租期如何缴纳增值税?问: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合同约定免租期如何缴纳增值税?.解答: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查看详情
-
纳税人现场制作月饼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如何缴纳增值税?解答: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