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361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制度》),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印发,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当前,我市正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力争在“双万”城市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这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规范和加强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赋能产业发展,我局出台了《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附件《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战略专题项目实施细则》,在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政策引导。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严把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强化风险管控,有必要制定并实施《项目管理制度》。

  二、主要内容

  《项目管理制度》分8章,共40条规定。主要内容有: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的目的、项目范围、遵循原则、支持方式以及规划管理。

  (二)第二章申报受理。明确了申报指南编制、申报通知发布、受理期、申报限制、形式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三)第三章立项(入库)审批。包括审查立项方式、专家评审程序、征求意见、社会公示、资助(奖励)名单发布、合同书签订等相关内容。

  (四)第四章经费拨付。明确了经费拨付流程和保留资助资格项目处置方式。

  (五)第五章实施管理。包括项目启动、中期检查、项目调整、项目终止、经费使用等相关内容。

  (六)第六章结题验收。包括结题验收方式、验收内容、验收材料、验收程序、剩余资金处理等相关内容。

  (七)第七章项目监管。包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绩效评价等相关内容。

  (八)第八章附则。包括政府采购服务、有关名词解释、有效期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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